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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10-11  信息来源:
1.招标条件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组织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盘龙城污水处理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进行招标和实施,各投标人均可就以下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1个标段的中标人。各标段招标范围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元)(不含税) 交货期 质保期
1 标段一:工艺设备采购(标段编号:HBT-14124180-256365-1) 潜水排污泵、格栅除污机、鼓风机、阀门、闸门及链式刮泥刮渣机等设备供货 21903526.00 45日历天 竣工后12个月
2 标段二:加砂高效沉淀池及加药系统采购(标段编号:HBT-14124180-256365-2) 加砂高效沉淀池及加药系统的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及相关主材等供货 8453446.68 45日历天 竣工后12个月
3 标段三:板框脱泥系统采购(标段编号:HBT-14124180-256365-3) 板框脱泥系统的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及相关主材等供货 8439314.34 45日历天 竣工后12个月
4 标段四:除臭及密封系统采购(标段编号:
HBT-14124180-256365-4)
生物滤池、除臭风机、除臭管、密封罩及玻璃钢盖板等供货 8441022.59 45日历天 竣工后12个月
5 标段五:电气设备采购(标段编号:HBT-14124180-256365-5) 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控制柜及厂区后台智能配电系统等供货 3322435.92 45日历天 竣工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工艺设备采购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产品经销商,产品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提供授权书的内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设备清单中带“√”号标识的设备和成套系统,成套系统需要取得核心工艺供应商厂家授权)。 
3.3 投标人提供自身或制造商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是指污水处理设备供货)(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加砂高效沉淀池及加药系统采购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产品经销商,产品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提供授权书的内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设备清单中带“√”号标识的设备和成套系统,成套系统需要取得核心工艺供应商厂家授权)。 
3.3 投标人提供自身或制造商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加砂高效沉淀池系统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板框脱泥系统采购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产品经销商,产品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提供授权书的内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设备清单中带“√”号标识的设备和成套系统,成套系统需要取得核心工艺供应商厂家授权)。 
3.3投标人提供自身或制造商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板框脱泥系统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四:除臭及密封系统采购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产品经销商,产品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提供授权书的内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设备清单中带“√”号标识的设备和成套系统,成套系统需要取得核心工艺供应商厂家授权)。 
3.3投标人提供自身或制造商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除臭及密封系统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五:电气设备采购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产品经销商,产品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提供授权书的内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设备清单中带“√”号标识的设备和成套系统,成套系统需要取得核心工艺供应商厂家授权)。
3.3 投标人提供自身或制造商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须包含高压柜、低压柜及变压器等设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初步评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时间:2025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登录“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数智云采采购平台”(下简称“数智云采”,网址: https://cjyc.hbbidding.com.cn/hubeiyth/)直接获取。
5.3方式:
(1)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数智云采”首页-帮助中心-阳光采购操作指南-供应商注册及文件领取操作手册。
(2)文件下载,进入“数智云采”首页,页面下滚至“快捷登录”,点击“供应商/投标人登录”,登陆进入“阳光采购” 模块,选择对应项目下载采购/招标文件。
(3)“ 数智云采”系统操作其他相关问题,详见“数智云采”首页-帮助中心-常见问题指引,或添加技术咨询qq: 3836438780。
5.4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标书费发票获取详见 “数智云采”首页-帮助中心-阳光采购操作指南-电子发票开票流程。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分。
6.2递交方式:
(1) CA锁办理,详见“数智云采”首页-帮助中心-CA锁办理。( 如已办理“数智云采“CA锁可忽略)
(2) 驱动及软件下载,相关驱动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详见“数智云采”首页-帮助中心-阳光采购常用工具。
(3)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具体操作详见“数智云采”首页-帮助中心-阳光采购操作指南一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撤销操作手册(阳光采购项目)。
6.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4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具体操作详见“数智云采”首页-帮助中心-阳光采购操作指南-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swjs.whwater.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44号
联系人:孙波波
电  话:027-878311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人:邓书丽、刘鑫
电  话:18064089972
 
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
联系人:董敏
电话:027-85808698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项目异议的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27-878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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