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组织蔡甸水厂新建工程-净水厂一期工程不锈钢折板供货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蔡甸水厂新建工程-净水厂一期工程不锈钢折板供货及安装,详见货物清单。
2.2 建设地点:蔡甸水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投资额:280万元
2.5供货期:本项目供货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供货时间遵照合同约定,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须针对原材料及成品分别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原材料及成品检测报告。
3.3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近三年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17年9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材料质量问题;(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对应查询截图)。
3.7根据省纪委“解读党员领导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释义文件精神,招标人及其集团公司(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员领导干部办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招标人及其集团公司(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员领导干部办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投标人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初步评审。
5.招标文件获取
1、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2020年9月 1 日至2020年9月 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五层标书发售窗口持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8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9 月 25 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开标评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五层)。
6.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http://swjs.whwater.com)上发布。
8.上述条款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68号
联系人:陈飞
电话:027-8730344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吴雪琪、刘舟
电话:15392934118(吴雪琪)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项目异议的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
联系人:邓先科;联系电话:027-87816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