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组织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四期)施工总承包项目–螺旋钢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说明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四期)施工总承包项目–螺旋钢管采购螺旋钢管D133*4、螺旋钢管D219*6、螺旋钢管D273*8、螺旋钢管D325*8、螺旋钢管D377*10、螺旋钢管D426*10、螺旋钢管D530*10、螺旋钢管D630*10、螺旋钢管D820*10、螺旋钢管D1020*10、螺旋钢管D1220*12、螺旋钢管D1420*12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完成供货。
2.5 投资额:3902869.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材料经销商。
3.2 投标人须针对原材料及成品分别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若投标人为材料经销商,则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原材料及成品检测报告。
3.4 投标人自2018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若投标人为材料经销商,则提供近三年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18年12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对应查询截图)。
3.9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初步评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层标书标书发售窗口(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领取招标文件。
5.2网络获取
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hbbidding.com),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文件获取(咨询电话:15392934118)。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号开标评标室。
说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我司将于2022年1月4日9:00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人与人之间间隔至少2米,请投标人预留足够的排队时间。
6.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44号
联系人: 陈飞
电 话: 180071727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人:吴雪琪、刘舟
电 话:15392934118
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联系人:夏礼强
电话:027-8574703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项目异议的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27-87816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