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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工程-净水厂一期工程不锈钢折板与堰板等材料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14210117-230544)
时间:2023-03-16  信息来源:水务建设

1.招标条件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组织蔡甸工程-净水厂一期工程不锈钢折板与堰板等材料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蔡甸水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蔡甸水厂新建工程-净水厂一期工程不锈钢折板与堰板等材料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交货期: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供货时间遵照合同约定,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2.5本项目投资额为:不含税金额4877617.00元,对应含税金额5511707.21元(税率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材料经销商。

3.2投标人须针对原材料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若投标人为材料经销商,则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原材料检测报告。

3.3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具有近三年2020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制造商产品的类似供货业绩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20年3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初步评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层标书发售窗口(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领取招标文件。

5.2网络获取

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hbbidding.com.cn),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文件获取(咨询电话:027-87273107)。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000分,地点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2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三层)。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2023年3月27日9:3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人与人之间间隔至少2米,请投标人预留足够的排队时间避免文件迟交。

6.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68

联系人:孙波波、李佳真

电话:027-878311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李君妍、刘舟

电话:15871715092(李君妍)

 

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联系人:董敏

电话:027-85747036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项目异议的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27-8781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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