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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闸口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土石方运输及消纳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14210117-231703)
时间:2023-05-10  信息来源:水务建设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南湖闸口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土石方运输及消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南湖闸口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土石方运输及消纳项目

1.2 项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沿岸

1.3 本项目投资额A标段约为286.24万元B标段约为217.86万元。

1.4 服务期:120日历天。

1.5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招标范围为南湖东侧及西侧的民院闸土的石方运输及消纳,包括外运、消纳(不含挖方)等工作B标段招标范围为茶山刘和自强路闸工区的石方运输及消纳,包括外运、消纳(不含挖方)等工作。

1.6 本项目共划分A、B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参与A、B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且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A、B两个标段的投标,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 投标人在近五年(2018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类似业绩。

2.4 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185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2.5 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7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8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初步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510日至2023年5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层标书发售窗口(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领取招标文件。

4.2网络获取

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hbbidding.com.cn),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文件获取(网络获取咨询电话:027-87278602)。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220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三楼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4)开标评标室。

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 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44号

联系人: 黎江

 话: 150027691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人:吴雪琪刘舟

 话:15392934118

 

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联系人:董敏

电话:027-85747036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项目异议的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27-8781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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