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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23-12-04  信息来源:海南项目部

1.招标条件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澄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海南省澄迈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一标段包括澄迈县桥头镇、金江镇施工现场所需的HDPE双壁波纹管、波纹管胶圈、PE塑料管、PE牵引管、PVC排水管、PVC异径直接、PVC直接、PVC正三通、PVC异径三通、PVC弯头等管材;

二标段包括澄迈县永发镇、文儒镇、瑞溪镇乡镇施工现场所需的HDPE双壁波纹管、波纹管胶圈、PVC排水管、PVC异径直接、PVC直接、PVC正三通、PVC异径三通、PVC弯头等管材;

三标段包括澄迈县老城镇施工现场所需的HDPE双壁波纹管、波纹管胶圈、PVC排水管、PVC异径直接、PVC直接、PVC正三通、PVC异径三通、PVC弯头等管材;

四标段包括澄迈县福山镇、大丰镇、金安镇施工现场所需的HDPE双壁波纹管、波纹管胶圈、PVC排水管、PVC异径直接、PVC直接、PVC正三通、PVC异径三通、PVC弯头等管材;

五标段包括澄迈县仁兴镇、中兴镇、加乐镇施工现场所需的HDPE双壁波纹管、波纹管胶圈、PVC排水管、PVC异径直接、PVC直接、PVC正三通、PVC异径三通、PVC弯头等管材;

各标段具体规格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天内按招标人需求分批供货。

2.5本项目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为3271.9287万元;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为3184.381 万元;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为3229.9245万元;四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为3104.821 万元;五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为3343.7074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且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任意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产品经销商,产品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唯一授权书。

3.2投标人须提供关于本次招标、供货所需全部产品的原材料及成品质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及法律法规的承诺书,若为不合格产品,投标人将无条件退换或退款(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产品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若投标人为材料经销商,则提供近三年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20年12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初步评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层标书发售窗口(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领取招标文件。

5.2网络获取

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hbbidding.com.cn),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文件获取(网络获取咨询电话:027-87278602)。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方式一:现场送达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3-1号开标评标室

(二)截止时间:2023年 12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二:邮寄送达

(一)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吴雪琪收(15392934118)。

(二)截止时间:2023年 12月19日10时30分(以系统签收时间为准) 。

如采用第一种递交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9日9:3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人与人之间间隔至少2米,请投标人预留足够的排队时间。

如采用第二种递交方式,须使用“顺丰快递”并注明“吴雪琪本人签收(15392934118)”,递交时间以系统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快递时间,避免文件迟交。

6.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swjs.whwater.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44号

联系人:程鹏

电  话:134762623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人:吴雪琪、刘舟

电  话:15392934118

 

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联系人:董敏

电话:027-85747036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项目异议的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27-8781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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